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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字体 【大 中 小】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8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川办函〔2016〕6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省科技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16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目标
  2016年,重点抓好60个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建设,跟踪培育50家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重点支持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一批孵化大平台和 “孵化+创投”、“互联网+”、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打造大中小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五方协同”的众创平台,争取全省各类孵化载体达570家、在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9000家以上。全省科技服务业总产值超过3400亿元,比上年增长8%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优选1—2个省级科技服务示范城市进行重点建设,新打造1—2个科技服务业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积极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企业。建立健全重点科技服务业企业联系机制,跟踪培育50家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抓好60个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好财政部、科技部“面向科技云服务产业集群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鼓励我省科技服务业企业、机构积极申报、承担、参与国家科技服务业项目。〔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三)加快各类孵化载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建立一批孵化大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全省工业园区普遍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打造大中小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五方协同”的众创平台,推进众创空间建设,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与支持体系。争取2016年全省各类孵化载体达570家、在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9000家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建设科技服务创新平台。打造10家基于“互联网+”的科技服务平台,推进建立科技服务业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大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推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实施我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在部分领域和地区开展“互联网+”试点,加快推动省直各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向省级政务云迁移,推动信息资源集中和有序开放共享。打造由线上平台、TMT(科技Technology,媒体Media,通信Telecom)创新孵化器等共同组成的“互联网+”综合性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科技厅等)
  (六)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好相关培训。建好西南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建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系统。探索开展成果评估、挂牌交易竞拍、技术股权债权化试点。培育建设一批成果评价、技术评估专业化服务机构。重点建设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家。新增2家国家级和5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实现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2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厅,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七)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做实“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募集规模20亿元。设立3—5只“子基金”,支持初创期、种子期及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出台四川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新设一批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已设立基金的投资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相关配套支持,大力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助推全省科技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八)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技专营支行,推广“盈创动力”模式。办好“第五届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推进会”。通过“送金融走基层”等活动,开展常态化科技金融对接。完善适合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特点的授信模式和审批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探索设立省、市、县联动的风险缓释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全方位投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辅导和培育,以“创业板行动计划”和“四川省省级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为抓手,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引导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到深沪交易所主板、深交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科技厅、财政厅,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促进科技文化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科技相互融合,推动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以成都、绵阳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重点,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型领军企业,培养一大批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育发展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重要支撑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责任单位: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大力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从制约重大产业发展的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和技术标准入手,建立和完善产业技术链。进一步聚集省内优质检测资源,通过平台或检测联盟的方式强化检测机构之间的有机合作。积极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产业聚集示范区建立相应检测工作站。(责任单位:省质监局,中测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一)积极开展对外合作。积极推进中韩创新创业园等科技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四川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与匈牙利汽车创新联盟合作。充分发挥成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四川西部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四川分中心等机构的作用,大力推动国际技术转移,积极推进中欧创新合作,促进我省与以色列、韩国等国家的技术转移合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四川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平台,为各地和产学研机构合作提供信息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厅、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实施“创业人才激励行动”。制定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深入实施“千人计划”,开展海外招才引智、省校省院省企战略合作等活动,完善社会服务机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 “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计划”等,加大力度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创新创业园建设,探索“学业+创业”双导师培养模式,鼓励在蓉大学建设“创业型大学”。推动在外川商回川创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开展群众性创新创业活动,为草根能人创新创业搭建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人才办、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投资促进局、团省委等)
  (十三)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培育和清理工作。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全面、准确反映科技服务业发展成效。(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统计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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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8日】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网】
川办函〔2016〕6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省科技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2016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9日



2016年四川省科技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安排


  一、总体目标
  2016年,重点抓好60个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建设,跟踪培育50家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重点支持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建立一批孵化大平台和 “孵化+创投”、“互联网+”、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器,打造大中小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五方协同”的众创平台,争取全省各类孵化载体达570家、在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9000家以上。全省科技服务业总产值超过3400亿元,比上年增长8%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优选1—2个省级科技服务示范城市进行重点建设,新打造1—2个科技服务业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积极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二)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企业。建立健全重点科技服务业企业联系机制,跟踪培育50家科技服务业示范企业,抓好60个科技服务业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好财政部、科技部“面向科技云服务产业集群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鼓励我省科技服务业企业、机构积极申报、承担、参与国家科技服务业项目。〔责任单位:科技厅、财政厅、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相关市(州)人民政府〕
  (三)加快各类孵化载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建立一批孵化大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进全省工业园区普遍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打造大中小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五方协同”的众创平台,推进众创空间建设,积极争取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与支持体系。争取2016年全省各类孵化载体达570家、在孵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达9000家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建设科技服务创新平台。打造10家基于“互联网+”的科技服务平台,推进建立科技服务业产业技术研究院。支持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大力提升技术创新能力。(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推进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进实施我省《“互联网+”行动计划》,在部分领域和地区开展“互联网+”试点,加快推动省直各部门非涉密信息系统向省级政务云迁移,推动信息资源集中和有序开放共享。打造由线上平台、TMT(科技Technology,媒体Media,通信Telecom)创新孵化器等共同组成的“互联网+”综合性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商务厅、科技厅等)
  (六)建设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加快建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开展好相关培训。建好西南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建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系统。探索开展成果评估、挂牌交易竞拍、技术股权债权化试点。培育建设一批成果评价、技术评估专业化服务机构。重点建设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家。新增2家国家级和5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实现技术合同登记交易额24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科技厅,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七)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做实“四川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首期募集规模20亿元。设立3—5只“子基金”,支持初创期、种子期及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出台四川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新设一批新兴产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加快已设立基金的投资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相关配套支持,大力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助推全省科技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
  (八)进一步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技专营支行,推广“盈创动力”模式。办好“第五届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推进会”。通过“送金融走基层”等活动,开展常态化科技金融对接。完善适合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特点的授信模式和审批机制,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探索设立省、市、县联动的风险缓释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全方位投入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加强科技型企业上市辅导和培育,以“创业板行动计划”和“四川省省级上市和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为抓手,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创新引导能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到深沪交易所主板、深交所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融资,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责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科技厅、财政厅,四川银监局、四川证监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促进科技文化深度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科技相互融合,推动动漫游戏、创意设计等新兴文化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以成都、绵阳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重点,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型领军企业,培养一大批文化科技复合型人才,培育发展以企业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核心,以科研院所和高校为重要支撑的文化科技创新体系。〔责任单位:文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大力发展检验检测服务业。从制约重大产业发展的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和技术标准入手,建立和完善产业技术链。进一步聚集省内优质检测资源,通过平台或检测联盟的方式强化检测机构之间的有机合作。积极推进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产业聚集示范区建立相应检测工作站。(责任单位:省质监局,中测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十一)积极开展对外合作。积极推进中韩创新创业园等科技开放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四川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与匈牙利汽车创新联盟合作。充分发挥成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四川西部国际技术转移中心、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四川分中心等机构的作用,大力推动国际技术转移,积极推进中欧创新合作,促进我省与以色列、韩国等国家的技术转移合作。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四川国际科技合作网络平台,为各地和产学研机构合作提供信息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厅、商务厅、省投资促进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实施“创业人才激励行动”。制定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深入实施“千人计划”,开展海外招才引智、省校省院省企战略合作等活动,完善社会服务机制,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川创新创业。实施“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 “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计划”等,加大力度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和创新创业园建设,探索“学业+创业”双导师培养模式,鼓励在蓉大学建设“创业型大学”。推动在外川商回川创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大力开展群众性创新创业活动,为草根能人创新创业搭建服务平台。(责任单位:省人才办、科技厅、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投资促进局、团省委等)
  (十三)加强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进一步加强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企业培育和清理工作。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监测体系,全面、准确反映科技服务业发展成效。(责任单位:科技厅、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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