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ICP备12003430号
办理地点: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安居区分局土地利用股
窗口电话:0825-8381377
投诉电话:0825-8663606
一、项目名称: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审批。
二、审批依据:《土地管理法》第57条。
三、实施主体:遂宁市国土资源局安居区分局
四、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的临时用地申请;2、项目批准文件;3、用地界址图;4、土地使用者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临时用地合同;5、土地复垦方案及复垦保证金缴纳凭证;5、其他相关资料。
五、办理程序:1、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我局土地利用股申请;2、土地利用股和耕保股拟定临时用地方案,报局领导审批;3、局领导审批后发出临时用地文件;
六、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30个工作日。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无行政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