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派出所将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作为服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始终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的理念,不断规范人口服务管理、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近日,经多方调查核实,为辖区内一名无户口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常住户口。
2017年10月,安居镇五垭子村4社居民曾某在村干部陪同下来所咨询无户口人员上户口的问题,户籍民警热情接待了对方。经了解:曾某于十多年前在安居镇红卫桥附近发现一名流浪的女精神障碍患者(自称杨艳,年龄,户籍地等基本信息均不能表述清楚),因曾某家境贫困,且自身有残疾一直没有结婚,便将杨某带回家共同居住生活至今,先后生育两个子女。由于杨某无法说清楚自身相关信息,又没有能够证明身份的任何证件,导致其一直无法办理户口相关业务,安居镇政府根据其家庭实际情况,准备为其办理低保,因为没有户口,无法享受低保待遇。
我所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无户口人员清理登记落户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杨某的具体情况,多次深入村社,走访当地群众和知情人,同时采集杨某的人像和DNA分别在信息资源库进行比对,通过调查核实,按照无户口人员申报登记程序,经上级公安机关审批,于近日成功为杨某登记户口,并将户口薄交到杨某手中,结束了杨某长达十余年的“黑户”生涯,为其进行社会活动提供了最基本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