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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抽检:3批次酒类样品酒精度不合格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2日】 【来源:】

来源:中国质量报

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通告称,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水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和食糖等9类食品68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55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

  其中,抽检酒类86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占3.5%。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宿迁市洋河镇锦洋曲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绵柔20蓝色之海酒的酒精度为49.62%vol,标准为51%—53%vol,比标准值下限低1.38度;三九企业集团兰考葡萄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赛仙诺干红葡萄酒的酒精度为14.8%vol,标准为11%—13%vol,比标准值上限高了1.8度,同时该企业生产的愛爾瑪威窖藏干红葡萄酒的酒精度为10%vol,标准为11%—13%vol,比标准值下限低了1度。

  

附件:
                
酒类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酒类主要包括白酒、葡萄酒。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 《蒸馏酒及配制酒卫生标准》(GB 2757-19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葡萄酒》(GB 15037-200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二氧化硫、氰化物等其他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品质指标等22个指标,共抽检酒类86批次,覆盖21个生产省份75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其中:
    1.
抽检白酒38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2.
抽检葡萄酒48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见附表。

    
附表:不合格产品信息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

不合格项目

检验结果

标准值

1

宿迁市洋河镇锦洋曲酒有限公司

宿迁市宿城区洋河镇徐淮路18

潍坊振华百货有限公司

潍坊市奎文区潍州路656

绵柔20蓝色之海酒

480mL/52%vol

蓝色之海

2014-7-10

酒精度

49.62%vol

51%-53%vol

2

三九企业集团兰考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兰考县酒厂前街1

兰考县鸿运副食商行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胜利路中段

赛仙诺干红葡萄酒

750mL/12%vol

999

2015-1-15

酒精度

14.8%vol

11%-13%vol

3

三九企业集团兰考葡萄酒业有限公司

兰考县酒厂前街1

兰考县鸿运副食商行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胜利路中段

愛爾瑪威窖藏干红葡萄酒

750mL/12%vol

/

2014-7-6

酒精度

10%vol

11%-13%v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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