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邓立组主持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审议《关于召开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成林、胡均蓉、蒋文武、朱昌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肖舰,区政协副主席吴敏、区人民法院院长何宪法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根据草案,区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1月16号至1月18号在安居城区举行。邓立指出,全区上下要充分认识此次大会的重要意义,把筹备好大会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制定好工作方案,把住关键环节,形成工作合力,把各项筹备工作做深做细,扎实推进各项筹备工作,切实按规矩办会办事,力求务实、节俭、高效,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区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研究审议了人事任免相关事宜。
当天,区人大常委会还召开第35次主任会议,研究讨论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