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结婚登记
二、办理机构: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三、办理地点:安居区“两中心五馆”图书馆一楼安居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四、咨询电话:0825-8381811
五、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暂行规范》
六、申报对象:当事人
七、申报条件: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的常住户口;
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八、申报材料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九、办理流程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十、办结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资料不齐,一次性告知。
十一、收费依据:免费办理。
十二、乘车路线:安居城区乘1、2公交车均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