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单位)情况
基本职能:拟订我区贯彻执行国、省、市有关科技和知识产权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编制本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科技及知识产权工作相关管理办法,负责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和社会发展等科技计划的拟订、实施与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区级“科技三费”和科学事业费、科技普及经费及其它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并负责预、决算编制和各项科技、科普经费的使用与业务监管;配合有关部门运用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对科技项目、科技工作实施宏观调控、指导与管理。拟订科技创新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科技攻关;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负责区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新产品的认定、管理等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科研机构;负责科技、科普示范基地、园区、社区、镇、村、户及示范学校、金桥工程、科普“站、栏、员”建设,承担校区、校企合作相关工作,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会同并指导有关部门、乡镇、单位抓好产学研创新联盟及平台建设;建立专家人才库,加强科技队伍和科技人才的管理与科技服务网络、体系、机制建设。
二、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财政综合预算收入总数2069354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38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3669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854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50000元,其他支出110000元。项目预算1220000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科技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科技应用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专利执法、专利补助、科技孵化器基地建设筹备、科学技术推广、科普宣传培训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科技局机关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科技局机关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科技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基本支出849354元,主要用于:机关在编人员的薪酬,缴纳部门职工医疗保险费,缴纳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机关正常运行等日常办公开支费用。
(二)项目支出1220000元。主要用于:科技广应用与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奖励、科技孵化器基地建设筹备、专利资助、科普宣传培训服务等科技事业支出。
附表:1.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1-1. 部门收入预算总
1-2. 部门支出预算总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