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中心幼儿园外立面改造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安居区教育局、财政局批准建设,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中心幼儿园
|
项目名称
|
外立面改造工程
|
建设地点
|
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中心幼儿园校园内
|
实施时间
|
2017年12月28日—2018年2月22日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建设资金
|
2017年中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
其他
|
|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具有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其他要求:
⑴比选申请人拟派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证;
⑵本工程中标人不得转包,否则甲方有权宣布作废重新投标。
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在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中心幼儿园购买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资料费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17年12月18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17年12月20日17时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保证金存入指定账户,并保留好银行转帐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户 名: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中心幼儿园
开户银行:遂宁市遂州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玉丰分社
账 号:88090120005611050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5.本项目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
要求
|
工程
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
(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施工
|
E.固定价
|
\
|
16.88
|
0.84
|
|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北京时间 2017年12月21日上午10:00,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安居职中笃行楼一楼“教育局招标室”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亲自到现场,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等职业资格证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⑦缴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帐回单和报名缴费凭证;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3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并重新招标。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中心幼儿园
地 址: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中心幼儿园
邮 编: 629004
联 系 人: 王达春
联系电话: 18081291168
八、监督举报电话
安居区教育局监察股:0825-8663220
安居区教育局计财股:0825-8663581
遂宁市安居区玉丰镇中心幼儿园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