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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办理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0日】 【来源:】

  一、事项名称:《教师资格证》办理

  二、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三、办理条件: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一) 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 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 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 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 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不具备本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学历的公民,申请获取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规定。

  四、申报材料: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下载;也可参看“安居教育网站”每年春秋两季“关于XXX年X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五、办理流程

   

  六、收费标准:详见“安居教育网站”每年春秋两季“关于XXX年X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七、受理部门: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 人事师培股

  八、办理时间:每年4月、10月,具体时间详见网站公告

  九、办理地址:遂宁市安居区教育局二楼 人事师培股

  十、联系电话:0825-8663219   联系人:古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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