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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学生助学金

字体 【 】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25日】 【来源:】

残疾学生助学金

一、设立依据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残疾学生助学金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遂府办函[2017]201号

二、申请条件

持二代残疾人证的安居户籍在读残疾学生(含高校等院校录取的安居户籍学生)

三、办理材料

残疾学生助学金审批表,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证、低保证明和建档立卡证明、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的复印件各一份。

四、办理流程

   安居区外读书的残疾学生持申请书及残疾证、身份证、学生证、信用社卡复印件交到乡镇残联,经乡镇残联初步审核盖章后,交由教育局审核过后,乡镇再交区残联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打卡方式将助学金直接打入残疾人卡中

   安居区内读书的残疾学生持申请书及残疾证、身份证、学生证、信用社卡复印件交到乡镇残联,经乡镇残联初步审核盖章后,将以上资料交就读学校,由学校统一交于教育局审核,经教育局审核过后再交区残联审核,审核通过后以打卡方式将助学金直接打入残疾人卡中

办理时间:2017年9月20号截止

联系电话:0825—8663501

主办:安居区人民政府 管理:安居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电话:0825-8663322 电子邮箱:ajqw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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